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 蒲芹彦)“假如我在酒店开了个房,有人去吸毒了,这算不算违法犯罪?”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四条: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”近日,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普法宣传,检察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。
普法中,检察官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例,2023年2月,由李某甲出资、李某乙出具身份证,在咸丰县城一酒店登记入住,并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(俗称冰毒)、制作吸毒工具。当晚,二人的朋友张某某等三人进入该房间,几人以烫吸方法吸食冰毒。同月,李某甲、李某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事发后,二人认为自己只是出钱开房间,参与吸毒的朋友仅作行政处罚,为何自己却要被处以刑罚。
“根据刑法规定,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。容留的场所既包括自己家中,也包括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酒店房间等场所。在共同登记入住的房间内,邀请、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毒品,违反了刑法规定,应当定罪处罚,承担相应得的刑事责任。”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,二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认识的偏差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
2023年9月,咸丰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8个月、并处罚金2000元,判处李某乙有期徒刑7个月、并处罚金2000元。